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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号 刘贞雁

纳溪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

刘贞雁,女,汉,1986年3月出生,大学本科,中共党员,现任纳溪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。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7年,是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五个优秀品牌——“纳爱”团队创始成员之一,也是一名热血的青年志愿者。该同志责任意识强,敢于担当作为。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,她主动参战,自编自导“纳爱”防疫三句半《滚蛋吧!坏家伙》,创新打造“纳爱”心理微课堂,关爱宅家未成年人。相关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采编,被四川省委政法委专刊采编,面向全省推广。该同志创新意识强,工作成效佳。凭着对党的无比忠诚,凭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执着热爱,创新提出构建纳溪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、帮教、监管等关爱工作全覆盖体系的构想,得到党委政府认可,促成“纳爱”全覆盖体系的建立,关爱全区6万余名未成年人。近年来,“纳爱”工作写入全国“两会”检察工作报告,荣获全国“青少年维权岗”等省级以上荣誉22项。该同志信念坚定,“四个意识”牢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践行“四个意识”“四个自信”“两个维护”落实到具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去,以追求极致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,认真做好每一件工作,贯彻落实党组决策部署,所办案件无一瑕疵案件或错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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